一、申报程序:①申报市场对照创建全国星级建材市场条件进行自评并确定申报等级;②填写申报表,市场法人签字并加盖公章;③请当地工商管理部门或相关协会填写推荐意见,推荐单位需加盖公章;④将申报表和自检报告报活动组委会办公室。
二、对条件较成熟的申报单位,由组委会组织专家组到现场进行考评活动。现场考核后,专家组及时提出考评报告,上报组委会。
三、组委会根据专家组考评报告评定申报建材市场的星级级别。
四、为保证评审工作的公正性和透明度,荣获星级称号的建材市场要在相关报刊和网站上进行公示。公示15天内无异议的正式通过评审。有异议的由组委会召开会议进行复审。
五、荣获星级称号的建材市场将由中国建筑材料联合会颁发铜牌和证书,并对市场进行专访,深入宣传报道。
六、凡获星级建材市场称号的单位,三年复查一次。复查首先由市场提出自检报告,随后由组委会组织专家组考核。如不符合原定星级市场条件,则予以降星或取消称号、摘牌。
七、已定星级市场单位,经过一段时间的创建活动,认为已达到上一个等级的星级市场条件,可写出自检报告,提出申请,由组委会组织专家组考核后审定。
八、费用收取:
1.评选活动组织宣传费:被评为星级建材市场的单位需提供宣传成本费。具体标准:
五星级市场: 20000元;
四星级市场: 15000元;
三星级市场: 10000元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