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家居标准合同明年出台 商家延期交货将付赔偿金
类别:行业资讯|建材家居市场   日期:2009-12-8 0:00:00     来源:扬子晚报   点击率:2508    打印  关闭 

消费者买了沙发结果商家迟迟不送,买到的橱柜和原先看中的样品颜色有出入,找到商家要说法,结果常常因为没有事先书面约定而维权失败。而这种尴尬局面有望得到改善,记者昨天从南京市工商局了解到,该部门正联合消协、家居主管行业协会酝酿出台国内首个家居销售文本规范,其中内容将涵盖诸如货物迟到的违约金、诉讼渠道等。
南京市工商局消保处的许明副处长介绍说,今年1月-11月,南京市工商部门所受理的家居装修建材的申诉案件达到了564件,其中在约定的送货时间内商家不能提供货物;消费者收到的产品与购买时的约定不一致,以及消费者收到产品当场验货时发现问题,商家拒绝处理等问题十分普遍。许明指出,由于当初消费者在与销售商约定时,没有标准合同,因此这类投诉解决起来很棘手。

据了解,南京市工商部门已经着手,与该市消协及家居主管行业协会一起,酝酿出台家居合同规范文本,让消费者在付钱购买家居产品的同时规避维权风险。

据透露,酝酿起草的家居销售规范文本,将重点突出购买约定内容,例如产品名称、型号、价格、交付时间等,另外诸如延期交付的赔偿金、出现矛盾后的诉讼渠道等都将做出严格规定。南京市工商部门表示,下一步他们将扩大调研范围,将着重把容易发生争议的内容,写进规范文本之中,预计南京的首份家居销售规范文本合同有望明年出台。

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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